“哦豁,你太缺乏想象力了,神祗是不会和人类肢体接触的,你要打败的是你自己”照相机说完,一阵咔嚓咔嚓的对着陈克拍了起来。
随着照相机快门不断的按下,这个世界也逐渐分崩离析,旁边的建筑都碎裂成水泥块,天空的颜色也被闪光灯照的白昼一片。
陈克被这一连串的镁光灯照的眼睛都要瞎了,只能低头看向地面,与此同时,天空中浮现出数十个漆黑的影子,他们慢慢落到地面,将陈克团团围住。
“小不点儿,我希望你的身体够结实,在死之前能让为我带来更多乐子”照相机得意道,但说着说着,语气发生了变化。
陈克看向四周,那些影子都是自己的模样,真的是自己的模样,而不是林默的模样!它们穿着格子睡衣,赤手空拳,顶着一个鸡窝头朝自己奔来,看上去颇为滑稽。
这正是他穿越前那天晚上睡在床上的造型。
“这都是些什么破逼东西!?”照相机的声音里充满了暴露和疑惑,很显然,这不是它想要的结果。
陈克自己的体格也就一个24岁上班狗的体质,自然是比不过职业杀手林默,更何况他还有着灵能力量,想要对付这些东西也不难。
然而看着自己原本的样子,想要下杀手还是会感觉不适,虽然他知道这些东西都是复制体。
“你到底是什么鬼东西?”照相机似乎从未见过这样的情况,连它都有些惊讶起来。
陈克召唤出全套安赫蕾挽歌盔甲,并将月光大宝剑扛在肩上。
这些自己原身的复制体说不上弱不禁风,只是在林默的肌肉体格面前,根本不值一提。
这些鬼东西一边朝他扑过来,一边口里还喊着:“我要回家!我要回家!”
“啊闭嘴!你们这帮弱鸡!”陈克抡起大剑把这些虚伪的东西统统砍死,就像是在杀掉自己的过去。
回去?陈克想过无数遍这样的问题,但显然这是不现实的。
不说有没有办法回去,回去以后又能怎样呢?陈克所熟悉的世界,是一个没有灵能,没有诡异的世界,身怀嗜杀的倒计时,回去之后他又该如何找寻自己的位置?
也许他能当雇佣兵,一辈子出没于战乱之地,但那并不是自己想要的。
在机遇城的两个月,经历了这么多事情之后,陈克已经不再是从前的自己。
哭喊着我要回家,遇到困难只会退缩,想要干的事情总是往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