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琳不知道陈乐道是个什么样的人,决定先打个预防针。
有些人,往往对自己的歌声有一种迷之自信,殊不知落在别人耳中,那却是一副比鹤顶红还毒的耗子药。
更别说一个不懂乐理的人创作的歌了。
陈乐道不懂乐理,他对音乐唯一知道的就是,贝多芬牛,莫扎特牛,莫泊...不对,差点乱入了。朗朗应该也还不错。然后就是曾经听过的各种音乐。
至于记忆最清晰的应该是:老子明天不上班,巴适得板.......
这句歌词可谓唱出了二十一世纪劳苦大众平民百姓们的心声,嗯,应该是这样的......
“正云,去给黄小姐拿笔和纸来,”陈乐道说。
韦正云立刻起身朝陈乐道办公桌走去。
他现在也有点好奇老板到底能拿一首什么样的歌出来。虽然经验告诉他,老板很厉害,但同时理智也在据理力争:你们老板根本就不靠谱,想一出是一出。
看着三双盯着自己的眼睛,陈乐道清了清嗓子,眨了眨眼,突然道:
“黄老师,要不我先把歌词说一遍,你先把歌词记下来。”
黄琳点头,道:
“陈先生,你说。”
黄琳抬头看着他。
距离隔得近了,陈乐道突然发现她隐藏在眼镜后面的双眸竟是出奇的美丽。
眼睛大大的,睫毛长长的,眼白纯纯的,瞳孔黑黑的...白皙的皮肤似乎也很好,没有一丝瑕疵。
额,当然,此刻这双清澈灵净,黑白分明的眸子中似乎还带着一丝期待,只不过那期待中似乎还带着点对他的笑意。
好吧,这纯属扯淡,说白了,就是主角对自己的歌声并不自信。
在三人目光中,陈乐道用自己标准的口音说出歌词来,吐字清晰。
歌词嘛,唱的时候往往很好听,但当你一个字一个字说出来,并且吐字清晰的时候,那就有点让人尴尬了。
面对三人的目光,陈乐道感觉自己的脚趾都能将地板抠出个洞来。
他不是周董,吐字清晰对他来说实在不是优点。
绷着脸,陈乐道尽量让自己表情正常。
鲁迅先生说过,真正的勇士要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只要自己不尴尬,尴尬的就是别人。
“夜上海,夜上海,你是个不夜城....额,我想想...”(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