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柳絮觉得还是不要再搭理脑袋有坑的人,“何嫂子,我就不浪费你的好意了,你那张药方就留着自己慢慢用吧。”
她把何小莲甩在身后,何小莲不敢置信地大吼,“你是不是傻了,你就不怕变成个弃妇!”陈柳絮冷嗤,只当有只苍蝇在耳边叫。
何小莲眼睁睁看着那满背篓的东西离她而去,想到陈柳絮无视的态度,就觉得被羞辱了,眼里窜过嫉妒和怨恨。
上次的猪肉没有吃完,陈柳絮冷在了井里,巴掌大块的肉不够分的,她不打算炒制,就剁碎成,用酱料姜粒花椒粉炒制,当所有香味都被激发出来,便放入翻炒,最嫩时就立刻起锅。
陈柳絮揉搓好面条,揪成一团团小疙瘩,手指灵活翻飞,雪白的面条就逐渐细长柔韧。
在水中翻滚几圈,捞进碗中,舀上两勺炒好的,香喷喷的杂酱面就做好了,咸香浓郁,面条劲道。
剩下的杂酱又重新搁到井里,下次要吃直接拿出来就好了。
陈柳絮把买回来的瓷碗和颜料拿到屋里,坐在窗边,捧着瓷碗细细打量,她不是买回来用的,而是想将上面那泼墨似的小点给修补好,这些图案太过零碎,她本想画成牡丹,就只能放弃了。
陈柳絮借着阳光,把碗轻轻旋转一圈,蹙眉思考,这碗细润瓷白,不适合太过浓烈灼艳的颜色,那画成兰花应该可行吧,清幽出尘。
只是陈柳絮仔细端详着,脑中却蓦然跳出了另一种图案,是极为美丽的孔雀,深蓝地尾羽铺展而开,优雅中不失华丽,是一种能瞬间惊艳人心的美。
陈柳絮肯定是被孔雀吸引的,兰花虽然高洁,却少了几分夺目的韵味,她回忆一遍,在这个名为安朝的古代世界,推崇得一样是龙凤,而孔雀出现的较少,算是一种珍稀的动物,摆在这小小的县城之中,更是极少出现,原主走的最远的地方就是县城,显然也对孔雀不了解,只是她偶尔去茶楼里听说书的,听说某个官员家里养了一种高耸翠羽,尖嘴凤眼的鸟儿,名字唤为孔鸟,常作于画中,绣于女子衣物上。
原主对于这些文绉绉的话不感兴趣,就儘着瓜子跳过,可那叫孔鸟的动物特征太过明显,陈柳絮一下子就跟孔雀对上号了。
既然孔雀可以绣于衣服上,那应该没有太多忌讳吧,陈柳絮打算先画出来,再给掌柜看一看。
她业余爱好挺多的,学了素描,勾勒出孔雀五分神韵还是可以的,不过原主是个大字不识的,更不会作画,所以她没打算把孔雀画的
点击读下一页,继续阅读 芊丝雨 作品《种田之我靠炸鸡养崽崽》第21章 暖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