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这些年约翰·哈蒙德见过太多新秀,为了抓住机会,打得比较急躁,打得比较独。
一开始球队内的老人给他制造机会,不断帮助他,但最后因为新秀太独了,反倒没人喜欢这样的新秀,然后新秀也成长不到该有的高度。
约翰·哈蒙德之前有分析过霍嵩,觉得霍嵩不太爱传球,就单纯把他自己当做一个终结点。
实际上这样做是不行的,作为内线球员,特别是内线球星,还是要学会传球,学会更好的处理球。
即便是奥尼尔和奥拉朱旺这样的超巨,夺冠赛季传球数据往往要比没夺冠之前高,场均在3个以上。
而像邓肯这样注重团队,不摆架子的超巨,通常场均助攻数量也就3个。
活塞对霍嵩的定位,就是奥拉朱旺、奥尼尔、邓肯。
未来的霍嵩即便走偏了,只擅长进攻而不擅长防守,但处理球的能力还是需要练出来的。
场均十五六次出手,传五六个球并不过分,其中三四次转化为助攻数据。
这就是内线球星比较合理的打球方式。
至于霍嵩现在这样,疯狂得分的时候,出手次数大于15次甚至到20次,但一场下来传球都不见得有2次。
助攻数据更是可怜,有时候根本就是没有。
长此以往下去,队友就会不舒服,越来越不想给霍嵩传球,不想跟霍嵩一起打球。
约翰·哈蒙德担心霍嵩越强越众叛亲离,于是早早给霍嵩提点一句,以便让霍嵩从一开始就走在正确道路上。
在活塞团队篮球氛围潜移默化的影响下,即便霍嵩不具备团队属性,也会慢慢被改造成一名真正团队、全面的内线球星。
“好的约翰教练,我会注意的。”霍嵩不传球是为了避免失误,倒不是真是不喜欢传球,打法比较独。
霍嵩看过那么多比赛,知道内线球星的打球方式,知道球星需要利用他们自身的影响力,给身边队友创造机会。
为什么nba有那么多cba球员呢?说白了,还是因为某些球星不具备带队属性。
具备带队能力的球星,是可以让队友打得越来越好的。
这也是这年代的球星,不兴抱团篮球的主要原因。
因为他们相信,球队围绕他们建队,就能历尽艰辛,破除万难,赢下总冠军。
而不是靠球星队友,靠出色的轮换球员,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