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要落到另外一伙胡人手里那自己的小命可就由人拿捏了。
至少目前在大胡子的这个部落里,商震也还算混了个吃饱饭不挨揍的。
喜糖倒是总挨揍,可喜糖那性格却是越挫越勇,虽然脸上身上总是青一块紫一块的,可那身体却已是比原来结实多了。
眼前这危局又该怎么解?
拼弯刀?还是算了吧!
用弓箭?自己可没有!
自己马上倒是挂了袋石子,那是留着圈羊用的。
想到这儿,商震就把右手的弯刀插到了自己的靴筒中,顺手就把挂在马鞍上的那个袋子抓了起来。
可他手里抓着袋子往外摸着石子就又想到那扎可是有弓箭的!
想到这里他自然就瞥了那扎一眼。
这时他们所有人的马速可就慢下来了,而他就看到那扎并没有转过身来那两只手却都被她的身体挡住了。
要说那扎的那个动作能骗过别人可绝骗不过商震!
他和那扎在一起放羊那绝不是一天两天了,他敢肯定此时的那扎是绝对已经把她自己的那张短弓给拉开了!
到了此时,商震才陡然醒悟,现在他们逃亡的这四个人中那要是被后面这伙胡人逮了去,自己和喜糖没事。
自己和喜糖本就是被胡人抢来当奴仆或者奴隶用的,那就是被抓到另外的胡人部落里那也就是接着放羊。
可是,大眼贼儿不行,那扎也不行!
他可是听喜糖说过,大眼贼儿的爹也就是那个大胡子那是这个部落首领的儿子。
换言之,大眼贼儿那就是这个胡人部落首领的亲孙子!
两个部落既已结仇,那人家肯定不会放过部落首领的嫡系血亲的。
而那扎也不能降。
那扎是畏兀儿人,她和她爹只是给大胡子家做长工,他们是有人身自由的。
可如果那扎被胡人抢了去,那她也就是变成那伙胡人的奴隶了。
那扎还是一个女孩儿,本身就是一个小美人,再过两年长大了绝逃不过被胡人摧残的命运!
所以,那扎绝不会投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