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杜艳艳对苏小慧的叫骂声响彻了整栋西城法院的办公大楼。
苏小慧与白挺对坐在咖啡厅里的照片更是被贴满了法院的大门和楼外的墙上。
监察室主任纪伟带着女法警连说带劝,好不容易将杜艳艳请到了楼上的会客厅。办公室迅速组织人手去清理杜艳艳贴的“小广告”。
可饶是这样,还是被不少当事人看到了。不明真相的群众们不免指指点点、议论纷纷。
纪伟愁得头发都快揪秃了。杜艳艳坐在他对面,前前后后车轱辘话已经说了三遍,可纪伟愣是没听出来苏小慧的具体违纪事实到底是什么。
这位杜女士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被离婚这事儿给刺激到了,整个人的状态很有些癫狂,说话也颠三倒四语无伦次的。
听了半天,纪伟勉强把她话里的中心意思给总结了出来。那就是,苏小慧与白挺有不正当关系,而且是早在她离婚案子结案之前就有。
杜艳艳提供的证据有两点,一个是当日开庭时明明已经过了举证期限,可苏小慧还是执意允许白挺举证。另一个证据就是她手里这张白挺和苏小慧在咖啡店里的照片。
谈话进行到这儿,纪伟基本上放下心来。如果杜艳艳只以这两件事作为证据,那还真证明不了苏小慧和那个白挺之间有什么不正当关系。
卷宗他看过了,这个案子是以调解方式结案的。也就是说,当时杜艳艳已经和白挺达成了调解协议,无论是离婚还是财产分割都是杜艳艳亲自同意的,是她自己的真实意思表示。苏小慧在这里只起了居间主持的作用,未对双方的权利进行任何裁判。
既然全部都是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自治,那就完全不存在苏小慧枉法裁判之说。
而且,庭审笔录中虽然记载了苏小慧同意白挺当庭举证。可这证据还没等举呢,杜艳艳就吵着要求调解,法庭调查戛然而止,随即就进入了调解阶段。换句话说就是,白挺这证据根本就没举成呀。
退一万步说,就算超过了举证期限,苏小慧同意白挺当庭举证,那也是有法律依据的,并不违法违纪。
至于这张两人在咖啡厅的照片嘛……纪伟挠了挠头,所剩无几的头发又掉了两根。
从照片上根本看不出两人是什么时间会面的,并不能确定是案件审理过程中苏小慧违反纪律与当事人违规见面。而且这照片上虽然两人浅笑相对,可也不能就以此证明苏小慧与白挺有什么不正当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