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不是林秀装,银票这东西,要比银子方便多了,林秀以前将碎银放在腰带或者袖子的口袋里,但不注意总会硌到自己,而且他出门,大多数时候是去买元晶,每次都是上千两银子的交易,也不可能用现银,所以,他现在身上带着的,全是大面额的银票。
之前倒是也有十两二十两小面额的,但碰巧今天用完了。
他还是从孙大力那里搜刮了二两银子,才借给了秦婉。
之后,林秀就和秦婉分开,走过路边一个卖面的小店时,被从店铺里传出来的香味吸引,没忍住走进去,说道:“来碗面。”
不得不说,大酒楼的饭菜是好吃,但一些路边小馆也不错,凡是能在王都这种地方开一家店面,而且还能长时间开下去的,哪个不是有点真本事。
这里并非是东城的核心区域,周围居住的大都是平民,这小店的桌椅陈旧,墙面也不是新刷的,一看就开了好些年头。
从这些就足以判断,这家的面很好吃。
林秀生在北方,长在北方,对于面食的喜爱,有着一种骨子里的执着。
店铺老板很快就端上来一碗热气腾腾的汤面,林秀闻着香气都食欲大动,迫不及待的拿起筷子尝了尝,面条很细,又不失韧性,汤是菌汤,十分鲜美,一看就是精心熬制的,林秀抬头问老板道:“掌柜的,这汤费了不少功夫吧?”
掌柜的笑呵呵的说道:“公子果然是懂行的人,这汤是用一十八种菌子熬制的,每一锅都要熬足三个时辰,要费好些功夫呢……”
林秀正在和老板闲聊,一道人影走到店铺内,说道:“掌柜的,来碗面。”
林秀转过头,和秦婉目光对视,两个人眼中都浮现出惊讶之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