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亲,孩子自然是第一胎。
这样的情况在乡下还真是比较少见,林婉心里晃了一下,却没有追问。
只与小妇人聊孩子的话题。
孩子虽说是小妇人的第一胎,因为小妇人奶水足,孩子被养得肉嘟嘟的,很是可爱。
从孩子身上,可以看出这妇人不但奶水足而且奶水的质量还不错。
初见面时小妇人显得有些局促,在林婉有心引导下,很快便打开了话匣,可见还是个健谈的。
更让林婉意外的是,这小妇人虽说见识不多,却是个识字的。
似乎早就预见到自己识字会引起林婉的惊讶,小妇人也没有隐瞒的意思,将自己曾经在城里当过几年丫鬟的经历一一告知。
与小妇人接触的时间并不长,林婉对这小妇人还是挺满意的。
这小妇人给林婉的第一感觉就是干净,而且是十分的干净。
虽说小妇人身上穿的也只是一身半旧的衣裙,浑身上下却收拾得十分整齐。
最重要的是,小妇人的一双手虽说有些粗糙,指甲却修剪的十分圆润,而且每个指甲缝都干干净净,林婉还特别注意观察了小妇人的耳后,同样也是干干净净。
不过当看到小妇人怀里的襁褓时,眼睛里明显便有了惊讶。
小妇人生的是第一胎,孩子的襁褓却是旧的,而且明显已经用了好几年。
许是林婉停留在襁褓上的目光略有些久,小妇人脸上露出一丝窘迫,抱着襁褓的手身躯紧了紧,抿了抿嘴小声解释道:“这是家里几个侄子侄女用过的襁褓,乡下人都这样,老大用过老二用,老二用过老三用,直到不能用为止。”
小妇人并没有多做解释,事实上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那便是家里太穷,没有多余的银钱给她的孩子做新的襁褓。
她与男人很小的时候便订了亲事,却一直到她十九岁才成亲,便是一个穷字闹的。
小妇人婆家姓丁,倒也不算一穷二白,甚至还有几亩良田,只是架不住婆婆和妯娌们都能生。
丁婆婆生有四个儿子,小妇人的男人是老儿子。
上面三个兄长成亲之后,便接二连三地生生生,短短十年,婆家的人口便从六口小家成了近二十口的大家庭。
这还不算二嫂和三嫂肚子里正怀着的!
光靠家里那几亩良田日子越过越紧巴巴,从几年前便开始向叶家佃地,但是就算叶家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