铺天盖地的消息都是他的。
他成了真正的网红。圈内人称“披尸人”。意思是喜欢将别人的碎尸披在自己身上的人。
满篇风格都是这样:
“梧桐市某男子看恐怖电影时碎尸邻座女伴并将残尸挂在自己身上。”
“恐怖!大富广场月亮电影院出现真正活僵尸!”
“异度空间:一部离奇的血浆片,何以导致观众在观影时模仿影片自相残杀?”
《异度空间》什么时候成了血浆片了?
也有酷似正统论文般的段子:“黑夜碎尸者:长期996导致的病态反社会人格分析。”
新闻标题和内容劲爆且荒谬也就罢了,问题在这些新闻大多附上了当时在影厅内,有观众用手机随手拍下的他浑身是那个变形人残躯血肉的照片。
怪人主要缠住他的脖子、胸部和腰,脸部并没有遮挡。所以照片拍出来,他的帅气阳光的脸还是清晰可辨的。
螳螂软件的办公室第一个就爆炸了。
“这人不是孟飞么?”
“对!漏洞组的。后来精神方面出了点问题,调走了。”
“精神都出问题了,还能调走?调哪里去?精神病院吗?为什么还能出现在大富广场?”
“他想死也不是一次两次了。被车撞死过一次,又跳楼过一次,都没死成。”
“这下,不知道哪个妹子被他拉了垫背了。”
“他到底调去哪里了?”
“不是很清楚。好像是成了专家?”
“放屁!精神病能当专家?”
“这你就不懂了,不正常的人才能被专家院相中。”
网上铺天盖地的讨论让孟飞感觉自己有社会性死亡的可能。
官方正统的新闻将事件解释为他被吞了炸药的恐怖分子以拥抱的方式自爆袭击。炸药威力太小才变成了那个样子。
但相信的人不多。
《异能法》出现之后,大众的眼球焦点急剧转移,披尸者的都市传奇马上被抛到九霄云外去了。
孟飞也乘机研究了一下这部和他关系莫大的《异能法》。
他发觉青芒共和国不愧是正义女神建立的国度,法律对待异能者的态度并不像传说中对付女巫那么惨无人道,而是基本合理的。
大概可以归结为以下几条。
第一、公民中的异能者享有和普通公民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歧视或特殊对待异能者。
第二、未经异能者本人同意与国家批准,任何个人和组织都不得对异能者开展研究。
第三、异能者的异能视为个人隐私的一种,异能者有权对自己的异能保密。
第四、除了紧急避险、正当防卫等情形外,禁止异能者使用任何未经国家批准、对他人有任何影响的异能。
首先异能者和普通公民一样,不用担心被国家或者其他组织抓去研究,或者受到歧视对待。
异能者可以对自己的异能保密,也可以自己玩自己的异能。
但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