颂、罗洁,罗洁的爸妈可是直接给她在学校附近买了一套房……”
颜晓晨打开了水龙头,哗哗的水声终于将“沈侯”两字挡在了她的耳朵外面。
商学院是学校的大院,六个专业,每一届学生有两百多名,可从大一开始,每一次宿舍的卧谈会,只要八卦男生,就总会绕到沈侯身上,不仅仅是因为他长得高大英俊,还因为他和别的大一新生太不一样。
他们学校也算是有点名气的重点大学,商学院又是热门学院,分数线很高,大家都是一路过五关斩六将杀出重围,才挤了进来,每个人都是“好学生”。
刚上大一时,大家或多或少都保留着高中时代的习惯,对待学习很严肃认真,沈侯在一群“好学生”中间,显得非常另类,竟然开学第一周就因为玩魔兽世界,开始逃课。当所有大一新生还像高中时一样,暗暗比较学习成绩时,沈侯已经把大一过得像大四了,忙着四处吃喝玩乐。
随着时间推移,无数曾经的尖子生开始拿着刚刚及格的分数,很多人都在大学这个大染缸里“腐化堕落”了,估计整个学院两百多名学生,除了颜晓晨,每个人都逃过课,沈侯不再那么扎眼,可他依旧是话题的中心。
等颜晓晨洗漱完,大家已经都安静了,看书的看书,上网的上网。
颜晓晨爬上床,拉好布帘子,有了一个自己的小小独立空间。她拿出手机,准备充电时,才看到有好几条未读短信。
一条陌生人,三条沈侯。
颜晓晨先看了陌生人的短信,“很久没有在食堂吃饭了,好像回到了学生时代,真的很亲切。谢谢!”
是程致远。
颜晓晨一直没有存他的电话号码,因为觉得兑现了“约定”后,不会再有交集,他只是个陌生人,他的名字、他的号码、他的人,很快就会被遗忘。可现在,因为他一次又一次照顾了她可怜的尊严,连狡诈无赖的食堂请客都变得好像很有意思,他变得不再那么陌生,而且她说了等找到工作后,再请他吃顿饭。也许他没当真,也许当颜晓晨真邀请时,他压根儿没时间搭理她,可她一定会做到。
看看时间,是三个小时前发送的短信,反正也不知道说什么,颜晓晨就懒得回了。
输入他的名字,摁了保存。霎时间,所有陌生的短信,都有了名字“程致远”。很奇怪,只是一个简单的改变,却让手机屏幕看上去舒服了许多。
颜晓晨打开了沈侯的短信,第一条短信是八点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