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子没人敢骚扰你。”他站起身,交待一句:“看着点。”
他便叼着雪茄,穿着黑色西装,迈步离开酒桌。
朱宝艺卷缩在长沙发的一脚,望着他背影,手中捏着酒杯,浅浅饮下一口,漂亮的喉结不断鼓动。
张国宾在两个人的带领下,穿过张张酒桌,绕过厨房,推开夜总会后门。
“嘭!”
夜总会,
后门外,一条小巷内。
一名马仔扬起棍子,狠狠朝某人一砸,一棍就将人影砸翻。
满脸伤痕,混身淤青的人影撞倒一个垃圾桶,连人带桶一起翻倒在地。
“停手!”
张国宾走出阴影,抬手喊道。
“宾哥。”
“宾哥。”
一众马仔们纷纷住手,拎着棍子让开一条道,鞠躬点头,
东莞苗靠在墙角,叼着支烟,单脚垫着墙壁,见到宾哥出场顺手抛掉烟头,走到宾哥身边附耳说道:“宾哥。”
“是辣姜!”
“喔!”
“辣姜?”
张国宾面露思索,旋即恍然大悟。
他上下打量着眼前狼狈的光头佬一番,一时间真认不出对方。
别误会,不是变帅,是被打太惨,鼻青脸肿的看不清人样。
“辣姜,你怎么混成这样了?”
“你过档去跟道友辉,不是混得还可以吗?据说一个人管三条街人模狗样的,现在为什么要带着条家伙来找我?”
他上前两步,站到辣姜面前,指尖夹着雪茄,居高临下望向对方问道。
阿宾的脾气一向挺好。
做人做事,讲究分寸尺度、照顾人情世故。
他对落自己面子,没坚定立场,摇摆不定的烂仔,谈不上厌恶,只是会记住对方的所作所为,对下场凄惨,没有前途的二五仔,内心唯有怜悯。
仇恨?
没脑子的二五仔不配!
所以,他立即喊住兄弟们停手,
东莞苗却在腰后掏出一把改装枪,手指一转,伸手递向张国宾道:“宾哥,这小子身上搜出来的。”
这是一把由发令枪改装的手枪,造价十分便宜,是道上最垃圾,最乐色的黑枪。
果然,乐色的人,用乐色的家伙。
张国宾没有去接枪,点点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