凶手会选择在这个路段附近藏尸体的缘由。
因此不管柳乘荫有没有中途下车过,这很难查,而且,在柳乘荫不仅没有犯法,反而是在帮助破案的情况下,更不会有人没事跑去查这个。
柳乘荫继续解释:他选择撒尿的地方距离指骨位置很近,在低头撒尿的时候无意间瞥见了一块骨头。
一开始柳乘荫并不觉得有什么,直到中午吃饭的时候,他越想越不对,然后开车回来看。
最终确认,那是一块人类的指骨,而且其主人是个女性!
至于为什么会做出如此的判断,柳乘荫根据“解析”的结果,从骨头的外形、色泽等多个方面作出解释。
然而对于柳乘荫的判断依据,很多东西,带头警官连听都没听说过。
带头警官虽然刻意想要不动声色,不表达出自己情绪,然后柳乘荫通过【完美观感】,瞬间懂了对方不懂的状况。
因为对方无法理解柳乘荫的判断依据,因此,柳乘荫无法通过自己依据证明自己判断,无法证明他找到的那块骨头是人类女性的指骨。
但没关系。
柳乘荫不管对方懂没懂,他继续顺着思路说。
反正一旁有个警员一直在做笔记,回头,他们根据笔记自己找医学方面专家验证一下就是了。
柳乘荫要说服的不是带头警官,而是那些验证证据是否有效的专家。
随后,柳乘荫又说自己怎么通过浏览气象局对当地的天气预报记录,以及地测局的地震记录,又怎么根据此地的土质、湿度、光照强度、重力,结合各种因素,逆推出这块指骨的“来源”,最终找到藏尸点的过程。
带头警官又一次接收到了大量超出他知识领域的判断依据。
就这样“发现尸体”的全过程解说完毕。
然后是“抓到犯罪嫌疑人”的过程。
柳乘荫将自己如何观察现场。
如何用草丛压痕、脚印深度、步伐距离、挂断的树枝,判断出人类踪迹。
如何从这些踪迹中找出冲着藏尸地来到那部分,又通过这些踪迹判断出嫌疑人的身高、体重、走路姿势等特点。
接着,又十分赶巧地碰上了完全符合这些特征的人出现在藏尸处附近的情况,然后被柳乘荫一招撂倒,并制服。
然后因为“谨慎”起见,废除掉这名可怕的罪犯的行动能力,这只是他一个“普通人”在歹徒面前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