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花缭乱的“商业手段”就是“招式”。
而“产品”就是“功力”!
既然“招式”被压制,那就试试直接拼“功力”!
无招胜有招。
事实胜于雄辩。
不搞那么多花里胡哨。
直接用作品说话。
用作品说服他们。
只要让对方相信柳乘荫的作品就绝对能赚大钱,那一切问题都迎刃而解。
看完作品后,如果还不行......
这就说明,他的新作品也就这种程度了。
那就算了。
爱要不要,直接回去准备上映的事情吧。
反之,对方被来的新作品征服,那么一切都好谈了。
毕竟,这个时候,双方都有了合作的渴望,说明话都好说。
不过,毕竟“无招胜有招”是柳乘荫为此行准备的“大招”。
上来就放大会会有些生硬,显得有些不礼貌,容易惹人生气。
要知道,商业谈判开始前的时候,大家通常会想客套一下、拉拉关系、叙叙旧什么的,活跃气氛,这就跟比赛前的热身运动一样。
如果没有“热身运动”,你上来直接放大招,剧烈的动作下,很容易伤人伤己.......
这样一来,很容易会产生不好的效果,到最后,哪怕最终达成了合作也不会很愉快,谈判效果大打折扣。
所以,柳乘荫还准备了一些威力不是那么大的招数作为“前戏”。
唉,先用“前戏”稍微试探一下,让别人有出招的机会,秀一下,然后双方互相抬一手,等大家进入状态,有点准备后,再放大招,这样就比较“润”了。
对于“前戏”部分所需要用到的招数,柳乘荫也想好了。
首先是“拉关系”。
但这个拉关系并不是说要让柳乘荫认亲戚啥的之类的关系。
这个关系是“精神”上的。
正所谓“志同道合”。
柳乘荫要从对方身上寻找到双方的“共同点”,以及“共同敌人”。
有了“共同点”和“共同敌人”,大家就能成为朋友。
然后就有了较为不错的“关系”,然后成为朋友。
既然是朋友,那你不优惠我一点?
那柳乘荫和对方有什么“共同点”和“共同敌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