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辙可以神速应诉,但是被顾辙告了的人,就不会那么主动地送上门了,所以,必须有人去踹一下他们,让他们麻溜一点儿。
第二天一早,魔都浦东,一家小型眼镜公司、莱曼眼镜的总经理办公室内,刚上班不久,电话就响了。
总经理徐长坤拿起电话,对面就毫不客气地传来一个冰冷的声音:“莱曼眼镜徐总是吧?我顾辙。听海昌的人告我,说我给了你们专利使用授权、允许你们贴牌卖我生产的眼镜——工商已经来过了吧?”
徐长坤当然是一听就知道是怎么回事了,毕竟在海昌起诉顾辙之前,海昌方面就已经来取证过了,让魔都这边的工商把涉嫌卖假货的莱曼眼镜涉案库存暂时封存了。
上星期刚刚被工商照顾过的企业,此刻自然还处在惊弓之鸟的余波中。也就省了顾辙很多口舌。
徐长坤连对方身份都还没确认,语气上就先矮了一截,直接就选择了道歉:
“顾总,我们也是冤枉,我们又不知道您和海昌的专利授权是怎么签的,连是不是排他授权都不知道。我们就是进了你的货、自己换个包装倒卖一下。《专利法》也没规定买别人有专利的货不能转卖吧?我们碍到您什么事儿了?”
顾辙:“你们是没侵犯我的专利权,但你侵犯了我的商标权了,我现在就是提前通知你一声——我已经在方舟市中院起诉你了,希望你们应诉的时候麻溜一点,收到传票当天就给我答辩。
你这个案子跟海昌告我的案子还是关联诉讼,我不希望在你这儿拖太久。你要是配合一点,我会让你少赔一点。
你要是跟我拖时间,就别怪我上猛料证据、证明你的侵权行为对我的品牌价值造成的损失有多大!你应该有数,这种商标、品牌侵权的案子,如果我作为起诉方,想把商誉损失描述得少一点,是完全做得到的。”
徐长坤一脸懵逼:“又关《商标法》什么事了?不是在谈专利么?我们又没仿冒你的商标品牌,我们是按自己的品牌在销售的啊,都没用你的商标何来侵权?”
徐长坤有此一说,倒也不能怪他法盲——实在是2003年,国内这一块确实没什么先例。
当时绝大多数企业家的概念里,商标侵权都是冒用别人的商标才侵权,极少有人意识到“不用别人的商标在特定情况下也能构成侵权”。
顾辙听他电话里这么懵逼,就知道这是个很不正规的小公司、法务上绝对野路子、不堪一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