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久不见,林荀自然和杨小蜜好好交流了一番,而且对战很激烈。
没看到第二天的时候,林荀都有些精神不振。
反观杨小蜜,却是精神奕奕,好像是被滋润过一番,这男人和女人果然不一样。
没有在剧组待太久,倒不是怂了,而是林荀这会还有大事要做。
没错,他要赶往米国。
这趟去米国事情很多,也很重要。
没有了胖达影视,林荀要做很多事都不方便,尤其是电影的筹备工作。
让他不再踏足北米电影市场,这显然是不可能的,这可是下金蛋的鸡啊!
这一次,他的想法也很简单,他要在好莱坞成立一个个人工作室,专门负责他的电影工作。
在好莱坞,的确有不少个人工作室。
事实上,一些以某位明星为主的电影公司,从某种形式上来说,也是个人工作室。
因为他们成立的根本目的,就只是为了这个明星服务,工作内容很单一。
而林荀这一次,也打算这么做。
说白了,这个个人工作室和当初的胖达影视,也没有太大的区别。
他就是要告诉所有人,没有了胖达影视,他随时还能创造第二个。
如此一来,应该会少一点动歪心思的人。
除此之外,林荀也明白了一个道理,想在好莱坞混,还是得有一条大腿。
拿着一大笔钱从胖达影视离开,他也不会真的傻乎乎抱着钱过日子。
事实上,他同样在挥舞着支票找机会。
林荀的想法很简单,和某一个好莱坞影视公司达成合作,而且是深度合作。
林荀作为好莱坞的知名导演,愿意如此合作,各大影视公司自然不会拒绝。
只不过呢,没那么容易。
资本都是要吃肉喝血的,和他们说什么道义,简直就和放屁一样。
资本家会把绞索卖给即将绞死他们的人。
这话可不是随便说说,而是事实如此,资本家眼中只有利益。
所以,林荀想要合作,却不是口头上,甚至是书面上的承诺。
他要入股,并且成为股东,还有在该影视公司的董事会上拥有一个席位。
这个条件有些严苛,甚至直接剔除了几大影视公司,因为让出股权是不可能的。
比如说林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