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班族脸都白了,这手法太神奇了,他就在旁边都没察觉?
无奈之下,他只好跑步去坐地铁了。
“儿子,窃格瓦拉是谁?”宋薇好奇地问道。
“呃……是一位……很有风骨的窃贼。”周凌憋着笑,不知道该怎么解释。
周兵不禁吐槽:“小偷还扯什么风骨?你以为写小说的吗?”
闻言,周凌不屑一笑,自嘲道:“这年头,小偷都比写小说的有尊严,算了不说了。”
在他们准备吃完的时候,一个惊讶的声音响起。
“哎?你不是周凌吗?怎么在这里吃早餐?”
一个穿超短裙的女人惊讶地叫道。
“你是……黄燕玲?”周凌也认出来了,这是他的高中同学。
“对啊,你干嘛吃这些啊?这不健康!不卫生!”
黄燕玲看着豆浆油条,嫌弃地叫道,还后腿了两步。
“有什么问题吗?”周凌放下碗。
“问题大了,这也太低端了。像我每天都吃肯德鸡,还要买杯辛巴客咖啡才行!”
黄燕玲得意洋洋,炫耀似地扬着手中的辛巴客。
“不贵的,总共也就百来块而已!”
黄燕玲虚荣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
“没办法,我吃不起那些,只能来路边摊了。”
周凌耸耸肩,自嘲一声。
黄燕玲打量他几眼,顿时意味深长地“哦”了一声,道:“可以理解,穷人的确有穷人的活法。”
她不知道的是,当她说这句话时,所有人都想扁她!
穷人?
你他喵的管一个开宾利的大佬叫穷人?
“对了,后天有同学聚会,记得来哦!”
又跟周凌闲聊了两句,黄燕玲心满意足地走了。
离开时,她目光死死盯着路边宾利,差点撞上电线杆都不知道!
嘴里还嘀咕:“不知道是哪个土豪的,居然是宾利啊,要是能认识就好了!”
周围人差点把豆浆吐了。
你本来就认识那个土豪,而且你刚嘲讽人家穷酸来着!
“儿子,那人谁啊?”宋薇皱眉问道。
“呵,一个傻子而已,不用管。”
周凌笑道。
他不知道的是,黄燕玲已经把自己吃路边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