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鲁斯瞥它一眼:“以后不会了,你没有机会的。”
“桀桀桀,那就拭目以待吧。”怪鸦语调奇特道,“看你能在……坚持多久?”
话语似有缺憾,却无人去理会。
沙哑声音飘在风中,很快被都市淹没。
……
“呜呜呜……”
巷子里,蜷缩的劫匪还在那抽搐。
他的手枪落在身边,却无法给予他任何勇气。
刺骨的疼痛盘踞在左臂,心中缺乏清晰的想法,唯有恐惧和悔恨留存。
该死!我为什么要听他们的话,跑来哥谭?乖乖留在南边不好吗?
就算找不到工作,也能啃甘蔗饱腹,我的手也不会断。
偏偏、偏偏我来了哥谭,这里狗屎一样的地方,到处都藏着帮派,连一个过路人都如此强大。
这里真是太可怕了,我想回家,呜呜呜……
就在他不停埋怨的时候。
呼——
突然间,一阵冷风从黑暗里袭来,吹开了他的格子衣,也吹散了他的头发。
明明还是夏日,一股寒冷却钻进了断骨,让劫匪微微颤抖。
什么情况?
他停下抽搐,迷茫地抬头,望向了巷子深处。
嗒、嗒、嗒。
轻微的脚步声传来。
并非间断,而是一连串的脚步,仿佛绒布擦过碎石。
阴影如潮水涌动,带来冰冷的恶臭味道,穿插进劫匪的鼻孔,让他双眼都瞪了起来!
是、是什么?
还未等他紧张,半人高的身影就踏入了光线。
那是……一头灰色的狼。
是的,狼。
在联邦第二大都市的繁华地带里,居然有一头狼?
狗屎!!
劫匪愣了一下,接着全身的寒毛都竖了起来。
他半直起身体,目光死死盯住灰狼的眼睛。
那是一双恐怖的绿瞳,在黑暗里闪着幽光,仿佛死神的提灯,下一刻就要勾走他的魂。
混蛋!我的枪呢?!
劫匪想起什么,本能地探出左手,猛然抓紧地上的手枪。
还算完好的手臂挥出残影。
他就这么半趴身体,瞄准了狼首!
这是他从未有过的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