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得仿佛南部传说中的狂野枪手,随时都能出手,都能打烂敌人的额头。
黑洞洞的枪口,指向了对面的猛兽。
灰狼察觉危险,亦是停下脚步。
覆盖灰毛的四肢变得有些僵硬,幽绿的瞳子与劫匪平静对视,看不清其中内涵。
一狼一人,就在光暗间对峙。
劫匪的额头划下一滴冷汗,他的食指慢慢贴紧扳机,随时可以摁下。
但他没有。
因为他曾在老家的酒馆里听说过:野兽的反应力,要比人类强大得多,如果没有十足的把握,不要在中距离开枪。
否则子弹被避开,猎人就将失去最强的武器,极易被猎物抓住反扑机会,一下撕开喉咙。
所以狩猎之时,要么在几百米外狙击,要么就护住要害,等野兽扑上来的瞬间开枪。
劫匪不清楚这是不是真的,因为说这话的老头看上去就像个普通酒鬼。
但危急关头,他也只能这么做,并祈祷对方是深藏不露的老猎人,说的话都是真的。
他试着用右手护住胸口,然而想法刚刚出现,身体就反馈出了一股刺痛。
啊对了,我的右手被扭断了……
劫匪顿时脑子一懵,差点忘了自己该干什么。
反应过来后,却又更不知道自己该干什么了,他没办法捂住喉咙啊啊啊!!!
正在他慌张之时。
耳边,却突然传来一道空灵的声音。
“路易斯……路易斯·杜波伊斯……”
谁?是谁在叫我?
劫匪瞳孔微缩,他居然听见了自己的名字,自己的真名。
他来这的路上,可从没告诉过谁,自己的真名!!
“路易斯·杜波伊斯,看我,看着我……”
声音还在述说,轻缓如同幽灵,引导着劫匪的视线,向上,向下,向左,向右。
最后,落在了那头平静的灰狼身上。
不、不会吧?
劫匪瞪大了眼睛,就见灰狼点了点头,居然开口“说”道:“我是来自荒野的魂灵,意外发现了你。”
“你会说话?你……发现了我?”劫匪不可置信地呢喃。
他感觉今天真是太过疯狂,自己的脑子快要转不过来了。
“是的……我发现了你……我发现你很合适,真的很合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