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煮粥的材料,是一种从未见过的半透明米粒,比普通大米颗粒大,且圆润,用碗里的小勺舀了一点,送入口中,微微咀嚼,只觉那米粒入口微弹,初时不觉得有什么特别口感,嚼了几下便觉一股清香透了出来,而这股清香,与刚才那盏果汁一样,有着极其明显的生命法则气息。
月安岚慢慢将一小碗粥都喝了下去,闭目凝神,运起本门心法,只觉得与往日不同,每次运转法决都有一股勃勃之力伴随,经脉中暖暖得十分舒服。
董非青这次不敢再让她取名了,老老实实地道:“此为藜麦,产量虽然极低,而且种植极难,但正因如此,这藜麦生长出来便是与天斗,与地斗,与命斗,其生命力之顽强,世所罕见,以此为主食,自然可吸收其生命之力。”
月安岚听得已经有了名字,不免有点失望,问道:“是哪个黎字?”董非青刚要回答,猛然心中一动,道:“便是黎明之黎,此麦生长之一生,便如漫漫长夜,经历过无数苦难,方才黎明日出,所以叫做黎麦。”
月安岚点点头,将碗放下。
董非青又从玉盘里取过另一个小碗,放在月安岚面前。
月安岚仔细一看,里面是一小碗米饭,其米色紫红,香气扑鼻,便从玉盘中拈起一双筷子,轻轻挑了几粒米入口,轻嚼几口,便频频点头道:“此米,果然粘糯香甜,不知有何好处?”
董非青道:“此米本名为紫糯,又有个俗名,叫做接骨米。”
月安岚笑道:“这名字有点怪,何谓接骨?”
董非青道:“此米有舒筋活血,滋阴明目之效,常服之血气旺盛,五脏皆暖。因此米黏性极强,即使是碎米,在煮熟后会自然粘合成完整米粒,颇为神奇,类似接骨,所以便有这个名字。当然,若有跌打损伤,天性体寒之人,常吃此米,百病全消。”
月安岚道:“这三样作物,确实样样都是佳品,然而要用这三样物事来替代小奎村奉献,却是不够。”
董非青叹道:“并非是我贪得无厌,实在是这三样作物,产量极低,我开垦了两亩田垄,种植一年,产量估计只够百十人一月之用,若要大量供给,非倾无数人之力不可,我之所以说取消小奎村的奉献,是想让全村人明年都来种植这几种作物,这样明年才能给紫竹轩作为贡献,所以不是取消贡献,而是替代为此物。”
月安岚脸色稍缓,道:“如此说来,倒也说得过去。”她又低头想了想,问道:“然则公子献上这三种作物,是要与我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