翰喝了一口酒后问向自己的小儿子。
其实他自己都没发现,他对这个小儿子还是与其他孩子还是不同的。
要是其他的孩子,你根本就没有选择的余地,我让你干嘛你就去干嘛,更别提询问了。
至于原因,只是因为妻子伊芙琳最喜爱这个小儿子,也因为那深深的刻在他心中的那一幕。
妻子已经身死,尸体就躺在哪儿,小儿子满身满头都是鲜血。
手里拿着一把匕首,正站在妻子的尸体前怒吼着与环饲的群狼对质,旁边还躺着三具狼尸。
那可是三具狼尸啊!
就算是他年轻的时候,都不敢肯定自己拿着一把匕首可以干掉一只狼了,更别提三只了。
他不知道小儿子经历了什么,但对于一个七岁孩童来说那一定异常难熬!
“长远打算还没有,不过约瑟夫校长把我推荐给了几所大学,他虽然是个咱们这乡下地方的中学校长,但人脉挺广的。
有普林斯顿,哥伦比亚,哈佛,麻省理工,耶鲁,斯坦福等等,都收到了良好的回复。”
老约翰感觉到胸口一闷,一股名叫凡尔赛的力量攻击了他。
“可以,都是全美排名前几的几所大学!”
老约翰露出笑容,心里不由的有些开心,儿子争气,为人父母的自然高兴。
“去哪我还没想好,不过不急,距离报名截止时间还有六七个月呢,让他们等着吧!”
老约翰深以为然的点点头,小儿子的学业,他也是有偷偷关注的。
天才到了一定地步在哪都一样,不是你上大学,而是大学上赶着追你!
“至于短期的打算,我准备来一场牛仔之路。
骑着马,拿着枪,从蒙大拿出发,一路向南到达加州,然后到新墨西哥,德州,随后一路到达东部,路上正好考虑上哪所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