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分数能够达到30分,那就已经是一场对攻大战了,更何况落后41分。
然后09年在他的带领下,斯坦福时隔8年再次挺入季后赛。
11年入住旧金山49人,带领这支有很强历史底蕴,但已经衰落的球队崛起。
12年直接打入了分区决赛,但是败给了纽约巨人队。
13年卷土重来,在击败诸强以后,与他的哥哥约翰哈勃在超级碗会师,但是以微弱的分差输给了他哥哥带领的巴尔的摩乌鸦队,也就是前世迈克尔奥赫的球队。
15年,以在ncaa创纪录的最高年薪回到了他的母校密歇根大学,那自然又是一支球队崛起。
这时候的斯坦福虽然不是很强,但是哈佛可差的远,也不知道他怎么会来哈佛。
至于他们三者为何在此,自然是等着凯斯了。
他们对于凯斯都抱有强烈的兴趣,哈佛不是体育名校,没有什么有杰出天赋的球员存在。
自从凯斯出名以后,他的事迹被媒体们详细的公布,其中就包括体育方面,凯斯在高中的时候,凭借着天才的大脑和不错的身体,那可是称霸蒙大拿的。
至于媒体为什么会详细公布他的事迹,因为媒体口中,他就是美利坚梦的代表人物,啧。
凯斯拥有福特和沃尔玛的股份,没有大规模的公布,只流传在特定的群体中。
而他收购漫威,收购尼克斯的钱财来源,被媒体们放到了资本市场赚取的。
而在凯斯加入哈佛以后,球探就带回了他的打球录像,在这几个教练来看,凯斯打球实在是太聪明了。
天才般的脑子,以至于都掩盖了他有天赋,但不是很足的身体。
而哈佛并没有什么强人存在,所以他们自然对凯斯有了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