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半个月的高强度自我折磨,林晨全身韧带终于全开,拳法也渐渐标准了起来。
但是武术这玩意儿,不是短时间就能速成的,在地球他练了一年多,也只是比普通人强一些。
要说一打三,或者一打十,那基本是不可能的,就是教他拳法那个武术指导也做不到。
不过林晨练拳也不是为了打架,而是为以后拍动作戏做铺垫,这玩意儿只要会,那概念就不同了。
就好比跑龙套,你说你会形意拳,那绝对不会差戏,根本不需要去跟其他人竞争。
甚至,长相可以的话,说不定还能拿到有词的角,这是许多龙套一辈子都不敢奢求的梦想。
这,就是差距。
半个月时间,村里的农活都干的差不多了,林晨接下来就能安安心心的练练拳,练练歌了。
同时,也可以琢磨琢磨开书的事了,反正现在有时间,以后去跑龙套反而不一定有时间码字了。
就在林晨琢磨着开书的事时,他不知道的是一辆辆汽车进入了合岭村,并且很快停在了蘑菇屋外面。
车门打开,随着摄影师下车,一个长相不算太帅的年轻人从后面的车里走了下来。
这人不是别人,正是彭彭。
下了车的彭彭,就好像小偷一样贼眉鼠眼的进入了蘑菇屋,不过很快就发现其他人还没来。
“嗯?谁在唱歌?”
彭彭刚刚在凉亭中坐下,就依稀听到有人在唱歌。
它,能否指引我向前。
星,总沉默不发一眼。
……
这该死的穿透力,彭彭满脸震惊的站了起来。
不仅是他,就连跟拍的摄影师以及其他工作人员也都被吸引了,并且给了彭彭一个“去看看”的眼神。
因为,这首歌他们没听过。
在这深山中,居然发现了一位唱功了得的原创歌手,这要是导入先导片里肯定有看点。
彭彭会意,赶忙起身朝着歌声传来的方向走去,而一众工作人员也是紧随其后。
拐过弯,众人很快就看到了歌声的主人,那是一个穿着黑色短裤和白色短t的年轻人。
很帅。
彭彭?
彭彭等人的出现,这长枪短炮的自然也引起了林晨的注意。
“卧槽,比我帅。”
不知是为了节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