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意思就是,脑子无价呗。
“红姐,稍等一下。”
说着,林晨就起身离开了包厢,他忘记拿电脑了。
这个时候,是该亮筹码了。
毕竟,你就指指自己的脑袋,就想让人家相信你,那是不切实际的。
很快,林晨带着电脑回来了。
首先,打开音乐文档推到了李小红面前。
“包括已经给你们的七首,一共四十一首歌,所有版权都是我的,全都是我的原创。”
没错,上次之后,借着扒剧本卡壳的空闲时间,林晨又扒了几首歌。
下一秒,林晨终于在李小红脸上看到了震惊之色。
李小红确实被震惊到了。
七首在她看来已经非常离谱了,结果人家告诉你我有四十一首。
樊诗诗厉害吧?但也就那样。
她真的是因为挑战转战影视圈吗?并不是,而是她写不出歌了,花钱也买不到好歌,所以李小红建议她转战影视圈。
目的,就是混淆视听。
只是没想到,她在演戏上也有不浅天赋罢了。
但林晨不同。
人家刚出道就四十几首歌摆在那了,每隔一段时间发布一首,他有的是时间去写新歌。
综艺、电影……要说卷钱的速度,与写歌唱歌相比,这些都弱爆了。
参加一档综艺能有多少钱?演一场电影又能有多少钱?
只要不是固定嘉宾能拿分红,不是电影投资人,拿什么去跟歌手相比?林晨就是最好的例子。
别看他现在一首歌只拿到五十万,但那只是暂时的,五十万不过只是平台的播放版权罢了。
后期还有收益分成。
如果有电视剧、电影,或者什么节目想用他的歌,还得给钱,这才是长期的收益。
综艺也好、电视剧电影也罢,都只是一锤子买卖罢了。
“好,我这边没有问题了。”李小红抬起头来,微微抚平内心的激动。
至于剧本什么的,看不看都无所谓了。仅仅是这些歌,林晨就已经展现出了他的价值。
至于剧本,就当惊喜吧。
说到底,她还是不觉得林晨的剧本能有多出众。
毕竟,歌能写成这样已经很离谱了,要是编剧上再有什么变态表现,那就真的是非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