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隐蔽、最深幽的小地方,展开的是一种纯粹而孤立的创造。
在人类的一切创造活动中,唯有艺术的创造最为纯粹。美学家苏珊·朗格在艺术问题一书中详尽讨论了这种特性。她认为,艺术创造和物质产品的创新有本质的区别。物质产品离不开特定的材料、形状、功能、名称,因此无论如何算不上纯粹意义的创造;而艺术则要构建一种原来并不存在的虚像。它即使与现实相关,也是一种主观经验和情感生活的表现,因此是一种真正的创造。
哈佛大学哲学教授闵斯特堡则在艺术教育原理一书中论述了艺术作为创造物的自足孤立性质。他认为,科学发明与艺术创造看起来差不多,实质上却完全不同。第一,科学发明是科学家和同行们一起,合力建造一个总体知识系统,而艺术家则在营造一个不与旁人雷同的独立天地;第二,科学发明具有明显的上下继承性,而艺术创造则永远是一个不与前人重复的新鲜行为;第三,科学发明一旦产生就已解决,从第二天开始便形成重复,而艺术创造则需要不断重新伸发,从头开掘,即便是老题材也应该出现新格局。因此,艺术创造展现出一种罕见的特殊性:因创造的纯粹而孤立。
这里所说的“孤立”容易产生误解,因为艺术创造的后期展开阶段很可能产生一种万众汇聚的热闹,似与“孤立”相异。其实,就其创造程序的核心部位而言,无论是创造者的精神活动、心理处境,还是创造物的个体性、初生性、独特性,都是极其孤立的。孤立,是创造者和创造物的首要生存原则,也可称为“唯一性原则”。
但是,确实遇到了一个根本问题:这种纯粹而孤立的创造,对人类社会究竟有什么意义呢?
任何创造都有可能为人类社会增添新质,却更有可能随风飘散。艺术创造,如何才能成为前者而不是后者呢?
唯一性原则固然珍罕,却又何以使这种原则打动人心,吸引万众汇聚,取得社会价值?
回到培根的定义上来,艺术是人与自然相乘,那么,这里的“人”是纯粹的创造者个体吗?其中是不是也包含着各种接受者,因此包含着人类的整体生态?与此相关的问题是:个体创造者有没有可能撬动更多人的心灵?被“人”相乘的“自然”,有没有可能成为一种形式意义上的“自然”,成为个体创造者撬动更多人的心灵的支点?
——这种种问题,使古典的培根定义,需要加入新的内容,成为一种现代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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