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必利尔国家森林风光宜人,的确很宜人。是当年皮货行脚商之乡。他年轻的时候曾希望行脚商的时代没有过去,那他就也可以成为一名行脚商。他驶过草原,看见三只麋鹿,一只红狐狸,还有许多鹿。他在一汪池水边停下来,拍摄一些奇形怪状的树枝在水中的倒影,拍完以后,坐在卡车的踏板上喝咖啡,吸一只骆驼牌香烟,聆听白桦树间的风声。
有个伴多好,一个女人,思想状态。但是他这样长年在外,留在家里的人太苦了,这点他已有体会。
他留在贝灵汉家中的时间里,间或同一家西雅图广告公司的颇有才气的女导演约会。他是在一次合作项目中遇到她的。她四十二岁,聪明,好相处,但是他不爱她,永远不可能爱上她。
不过有时他们两人都觉得寂寞,就一起度过一个晚上,看个电影,喝几杯啤酒,然后不失体统的**。她一直住在当地,结过两次婚,上大学时曾在几家酒吧间当过侍者。毫无倒外的,每次他们做过爱,躺在一起时,她总是对他说,“你是最好的,罗伯特,没人比得上你,连相近的也没有。”
他想男人一定喜欢听这样的话,俚是他自己没有多少经验,无法知道她是不是在说真话。但是她有一次确实说了一些使他萦绕于怀的话:“罗伯特,你身体里藏着一个生命,我不够好不配把它引出来,我力量太小,够不着它。我有时觉得你在这里已经很久很久了,比一生更久远,你似乎曾经住在一个我们任何人连做梦也做不到的隐秘的地方。你使我害怕,尽管你对我很温柔。如果我和你在一起时不挣扎着控制自己,我会觉得失去重心,再也恢复不过来。”
他似乎含糊地懂得她指的是什么。但是他自己也抓不住。从他在俄亥俄的地个小镇上成长起来的孩提时代,他就有这种漫无边际的想法,一种难耐的渴望和悲剧意识同超强的体力和智力相结合。当其他的孩子唱着:摇啊摇,摇小船时,他在学法国歌舞厅歌曲的曲调的英文歌词。
他喜欢文字和形象,“蓝色”是他最喜欢的词之一。他喜欢在说这个词时嘴唇和舌头的感觉。他记得年轻时曾想过语言可以产生肉体和感觉,不仅是说明一个意思而已。他还喜欢另一些词,例如“距离”。柴烟。“公路”。“古老”。“过道”。“行脚商”。和“印度”,是由于它们的声音,味道和在他脑海中唤起的东西。他把他喜欢的词列出单子贴在房间里。
然后他把这些词缀成句子也贴在墙上:
离火太近
我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