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吱——
无人的马路上,原本在正常行驶的厢型车猛然减速,车轮与路面发出刺耳的摩擦声。
紧接着,厢型车像是一个无头的苍蝇一样到处乱撞,在马路上蛇形前进。
过了一会,车停在了一个公园的门口,车门打开,一个全身被扒光衣服只剩下一条内裤的黑人滚了下来。
“唔唔”
他身上绑着绳子,嘴巴被贴上了胶布,倒在地上动弹不得。
轰轰——
下一秒,厢型车重新起步,化为一道黑色残影绝尘而去,消失在茫茫夜色中。
厢型车内,开车的人一手摘下了脸上的小猪佩奇面具,甩了甩头上凌乱的金发,露出了一张帅气的脸。
“呼,总算潜入成功了。”
没有错,这个戴佩奇面具的男人正是里昂。
他刚才把跟踪他的那个人引入拐角后,拿出了事先准备好的棒球棍,出其不意将对方击倒。
然后换上了对方的面具和衣服,伪装成了“小猪佩奇”。
不过他还是疏忽了一点,忘了换对方的鞋。
为了潜入面具帮中,里昂想到了一个办法——
那就是假装成面具帮的帮派成员,然后混入其中。
经过了这几天的调查,他锁定了一个区域,这里发生过多起人口失踪案,也是面具帮最有可能出现的地方。
所以他大晚上在外面闲逛,就是为了吸引面具帮的注意。
就这样,他成功混上了车。虽然中途还是被发现了,但是也不要紧。
因为
只要把敌人全干掉,就没有人知道我潜入了!
里昂一手抓方向盘,一手拿起旁边的手机。
那是史迪仔的手机,手机上正在导航,导航指引他前往皇后区郊外的一个位置,路程大概半个小时。
他又拿出数码暴龙机看了一眼,系统的地图上也标出了一个金色的问号,问号所在的位置和导航的目的地竟然是一样的。
他明白,这应该就是面具帮的据点所在的地方!
不过现在问题来了,他这个路痴有导航可能也不认识路啊。
妈蛋,早知道,刚才就不该把司机踢下车了!
“终于到了!”
一个小时后,里昂才开车抵达目的地。
他朝窗外望去,只见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