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上有一块巴掌大的铁。
陈牧戴在头上,立刻闻到一股令人作呕的汗腥味。
而这个头盔原来的主人,刚刚被人射穿了脑袋,皮革上还留了一些血渍。
味道更浓了些。
戴好头盔,又开始翻这些铠甲零碎,竟然不知道先穿哪个好。
“来,我帮你穿。”
张瘸子笑嘻嘻地走过来,一边帮陈牧穿搭铠甲,一边说:“小子,这一个多月来,你表现越来越好。更可贵的是,你竟然还认识字。典都尉看上你了,让你穿百夫长的甲。这次战斗结束,如果你还有命的话,你小子就是二队百夫长了。恭喜你呀。”
陈牧苦笑自嘲:“恐怕熬不过今夜了。我也就是穿这一次,都不知道还有没有活着卸甲的机会。”
张瘸子安慰口气:“我打了大半辈子仗,多少次都是眼瞅着不行了,援军杀到了。”
陈牧扭头看了看张瘸子,在张瘸子低垂的眼角里,看到一抹想掩饰却掩饰不住的悲伤。
他今年已经五十二岁,两鬓已泛起白霜。
看着他,不禁让人联想起贺知章的诗句——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无改鬓毛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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