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让宋嘉木干劲满满,长期受到她的压迫,这次一定要找机会压到她上面才行。
虽然之前也没写过成绩多牛逼的书,但这本千订的书也让他收获了不少的经验,人总是要在犯错中成长,通过观察后台的订阅数据,他渐渐也摸清楚了市场的一些规律,知道大家喜欢看什么,不喜欢看什么,一本百万字的书写完,他也知道自己擅长写什么,不擅长写什么。
写书这件事是循序渐进的,当然不排除确实很有天赋的那批人,但对大部分作者来说,这是一个不断进步的过程,也并非是这本千订,下本最多两千订,只要摸到一些规律之后,某一天突然就开窍了,前面好几本都扑街,但一书起飞的也大有人在。
灵感没形成大纲之前,都是一些很散乱的东西,宋嘉木坐在电脑前发呆,偶尔抬起手在键盘敲打记录两句,或者又点开浏览器翻找一些资料或者相似书籍看看。
不同的人在思考的时候都有不同的习惯,比如他老爸,就喜欢一杯接一杯的浓茶,比如他爷爷,就喜欢一口接一口的烟。
而宋嘉木则靠在椅子上,把左脚抬起来放在椅子上,右手扣扣脚趾。
他的脚不臭,袜子每天都换,而且身上最贵的装备就数鞋子了,最惨的装备也是鞋子,就连那双新买的小白鞋,也都有了某人的鞋印。
云疏浅没有跟他聊天,却也在跟他做着同样的事,当然不是指抠脚趾啊。
她也正在琢磨着新书,但构思习惯却和宋嘉木完全不同,她压根没有什么文字大纲,顶多一句话,而吸引她往下写的,是一个个在脑海里出现的画面,她就努力去想这样的画面,然后从中找到她想要的那种感觉,最后再写出来。
至于找资料什么的,开书之前,她翻找的资料最多的就是关于男女主取名字了,这对她来说是一件极其重要的事情。
先把名字给取好,那么男女主就有了一个着落点,形象也就逐渐在她脑海里清晰起来。
思考时候,云疏浅不抠脚趾,但她喜欢咬手指。
面前的电脑屏幕亮着,她双腿抬起来一起蜷缩在电脑椅子上,因为她个子小,这样的动作对她来说很是轻松,左手半握拳,小牙齿轻轻地啃啃食指或者拳关节。
忽地想到几个好听的字,她便眼睛一亮,连忙敲打键盘记录下来,在备选项里,已经有好几个名字了,最终只会有两个脱颖而出,成为她笔下的男女主。
时间过去的很快,晚上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