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一下。
作为晨巫的使者,骨瘦如柴的怎么行,那不是给晨巫丢脸吗?
就在大家吵吵闹闹的时候,院子里忽然进来了一个人。
这个人体型健硕,旁边跟着一头龙头地鼠。
“大荒人们,安静一下!!!!”
刚进来,他就发出一声巨吼,震得众人一窒,然后纷纷怒目看向他,甚至有的精灵口中已经准备着喷吐技能了。
“我是晨巫叫来通知你们的,今天晚上一起吃肉,顺便他交代你们一些事情。”
来人自然就是李巫了。
通知完事情,李巫就带着龙头地鼠一溜烟跑了。
这里强者没有,都是些小年轻,但是这些小年轻和小年轻的精灵们都火气旺盛得很,等会说不定想和他对战切磋什么的。
这可是大荒的传统艺能,他们空石部落打架从来都是人和魔兽一起上的。
指挥精灵打架,他还没尝试过。
至于那个小院子里,此时根本就没有在意这个穿着很“土”的人。
——大荒人现在对于兽皮衣的制作和要求越来越高了,以至于他们再看五年前的兽皮衣只觉得很土。
而此时,他们的心思都没在兽皮上,而是在刚刚李巫留下来的那句话上。
晨巫,要请他们去吃肉!
在座的都是脑子转的很快的人,明显知道吃肉不重要,重要的是可以和晨巫一起吃肉,一起说话!
他们知道,晨巫除了强大的力量之外,最令人津津乐道的不是精灵伙伴们,而是知识。
是的,晨巫仿佛拥有无穷无尽的知识几乎没有晨巫不知道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