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在路边小巷遇到顶级美女,简直令人无比激动。
他不由得怀念起自己上大学的那一段时光。
那时候的生活,可真是五彩缤纷,激情满满,充满了荷尔蒙的气息……
哪里像现在这样,人生已然失去了希望,只能和自己的狗子相依为命。
乔·詹姆斯贪婪吮吸着空气中的香风,内心深处开始乞讨:“哦,上帝,如果能让我春宵一刻,我愿意付出这辈子剩余的生命!”
“上帝,求求你了,让我亲吻她的脚趾吧,哪怕只是舔一下也好!”
很可惜,上帝并没有任何回应。
回应他的只有在一边的狗子,它的屁股一紧一紧的,这是想要拉屎的征兆。
如果再不去遛狗,它就要把屎拉在乞讨的牌子上了。
“哦,我的上帝,如果你真的拉出了狗屎,我会用我的靴子狠狠地踢你的屁股!”乔·詹姆斯对着狗子抱怨道。
漂亮地不像话的女人急匆匆地离开了,走的很匆忙,就连看都没有看他一眼。
谁愿意怜悯流浪汉?!
“噗噗,我们走!”乔·詹姆斯把自己的狗子称作噗噗。
既然上帝没有回应他的要求,他就带着狗子,偷偷地尾行在女人身后,找个机会犯罪。
爱她,关一辈子也值了!
但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乔·詹姆斯目瞪口呆地看着女人走进停车场,三下五除二把一辆兰博基尼的主人打晕过去,抢劫了什么东西。
“哦,她是黑寡妇吗?我就像苹果派一样愚蠢,我居然想对黑寡妇犯罪!”乔·詹姆斯打了个寒颤,想象着自己蛋蛋被踢爆的场景。
不过他并不会报警。
反而顺手偷了兰博基尼主人的钱包,快活地取出了其中的绿纸,又把钱包里的证件丢了回去。
800美元!
不拿白不拿。
……
再接下来的事情就更加离谱了!
乔·詹姆斯拿着偷来的钱,买了一份炸鸡与薯条,躺在地上和狗子一起享受。
他喜欢和噗一起分享食物的感觉。
这条黄狗永远那么忠诚,哪怕他穷困潦倒,妻离子散,却依然不离不弃,永远都不会离开他。
有时候,人生还不如狗生,至少狗子很容易满足,吃饱了就能呼呼大睡,人类却很难感到满足,会有各种欲望,欲望又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