褚韶华当然不会破产。
她在上海这两年也有一些存款,只是买上海的房子花去了大半,但到美国留学,除了船票是闻知秋给的,其他都是褚韶华自己的花费。
克拉拉的官司比褚韶华想像的更难,眼下,褚韶华完全可以支撑,毕竟,亚摩斯提出的律师费并不高,而亚摩斯是相当有能力的一位律师。
褚韶华把容臻聘用到自己的队伍中,开始马不停蹄的邀请更多学校或是小报纸来了解克拉拉案件的内情。褚韶华面临的一笔极大开销在于,她不满意于舆论被约翰家族把持,褚韶华希望能有一份自己的报纸。亚摩斯称褚韶华这种想法是在大白天说梦话。
做一份报纸的花费是巨大的,褚韶华现在的钱必需用在克拉拉官司的各项支出。一千美金对于美国人也不是小数目,但是,如果用于投入与约翰家族对抗的官司来说,这些钱并不宽裕。
在这样的关头,褚韶华想做一份报纸。
连夏洛特都劝她不如暂时缓一缓,褚韶华说,“现在没有主流的报纸给克拉拉官司一个客观的报道,我们如果做一份报纸,借助这次事件,可以很快的打开局面。而且,只要把报纸做出名声,就不愁广告收入,有商业收入,我们可以持续性的投入到这场官司之中。我们都知道,官司不会太快结束。”
亚摩斯理智的问她,“小姐,做报纸的美金从哪里来?”
褚韶华说,“我在上海有房产,可以暂时抵押出去。我也可以说服朋友们暂时捐助我一些,如果他们不愿意捐助,借给我也可以。”
亚摩斯不客气评价她的办法,“上海远在东方之国,抵押需要时间。”之后,亚摩斯话音一转,“如果你能借到钱,或者搞到捐款,我可以帮助你成立一家报社。”
“这里的法律允许东方人拥有报社吗?”
“美国并不禁止华人经商,我会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把这件事办好,前提是你能酬来钱。”亚摩斯专业的说。
夏洛特对于亚摩斯对褚韶华的百依百顺简直没有办法。
褚韶华自信非常,“那你可以开始着手这件事了。”
因为容臻曾在校报办公室兼职,算是团队中对报纸最有经验的一个人了。褚韶华请容臻负责招聘报社所需要的人员,用褚韶华的话说,最好全部请兼职,把活儿办了就行。对报纸,褚韶华的要求并不高,能办到韦尔斯利校报的水准就可以了。
褚韶华前期的一千美金迅速花完,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