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几乎快要丢掉了最后的据点,战争是到了焦灼的时候了。
这时候,难道不应该自己去当救世主吗?
他这不是去输送武器,而是去输送和平,为了那些可怜的索马里国民。
这时候应该如何卖呢?
AK47…1500美金?
NSV机枪…120万美金?
自己这不是为了钱,还是少赚点好了。
……
美国.旧金山。
顺着机场人流,皮尔斯走出来,带着副墨镜,一黑色手提包反在肩膀上,嘴里嚼着口香糖,身上穿着休闲服装,这样子…跟之前见到的乞丐完全是两个人一样。
他深吸了口气,在游客看白痴的目光中,大声吼了声。
他终于回来了!
这里是他的家乡。
“先生,你在干什么?”保安这时候靠过来,脸色很不善的看着他,摸着腰间的警棍。
“抱歉,我只是好久没有回到旧金山了,我爱死这里。”皮尔斯笑着说。
保安脸色一缓,点头,“我也爱着旧金山,不过你最好请冷静,要不然,那些警察先生会来找你去监狱好好看看这个城市。”
皮尔斯一笑,拍了下他肩膀,扛着包,哼着披头士乐队的经典音乐《yesterday》,挥舞着拳头消失在人流当中。
保安用警棍顶了下自己的帽子,脸上露出会心一笑。
皮尔斯走到的士上站口,排队上车,拉开车门,刚一坐上,就吓了一条,一团“山”坐在驾驶座上,他定眼一瞧,是个身高190公分多,然后体型装束的黑人,带着鸭舌帽,穿这件绣着米老鼠的卡丁衫,手臂上绣着一句话:“Don''tmesswithbsp;yourass!(别惹我,小心你的屁股)”
他忍不住吹了个口哨,赞叹道,“伙计,你可真壮。”
黑人抬起眼,从反光镜看了眼他,闷声问,“要去哪里?”
“去田德隆区!”
黑人原本伸手准备盖上“乘客”牌的,手一顿,转过头问,“先生,你付的起车费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