梗着脖子道:“我咋不知道,不就是南唐后主李煜写的吗?”
小王一凡翻了个白眼,没搭理他。
这货就是个历史白痴,偏偏就知道那么一点小知识点还爱臭显摆,显摆还就罢了,还老是张冠李戴,可惜了理科高考不考历史。
大哥也真是的,现在的一些要求越来越稀奇古怪了,练字,写信?还要寄到大山里去?
这个胡俊邦又是谁啊?
一点啊不熟的好吗!
小王一凡口嫌体正直,嘴巴里虽然一直嘟嘟囔囔的,但对于大哥认真交代的事情还是非常上心的。
他的字其实还算是不错了,至少能碾压狗爬一样的猫儿,但从整体上来说,还没有成型,也没有形成自身的特点。
不多久,几封信就寄出去了!
……
胡俊邦行走在山间的小路上,卷着裤腿,脚上传来的疼痛让他意识到昨天磨出来的那个水泡已经破了。
身前引路的老乡蒋二娃依旧身形矫健,见他停下,便回过头憨厚地冲他笑着,却不说话。
蒋二娃还是个十五岁的孩子,可看起来,像是个二十啷当的青年,只是个子有些矮,手脚也过分粗大了。
他前胸还背着胡俊邦的背包,被他像宝贝一样护着,而背上则是一个竹篓,里面装满了各式各样的山货,有些事胡俊邦见也没见过的东西,听说有些是美味,有些是药用价值极高的药材。
这个地方,是真的苦!
当胡俊邦从山里赶出来回到县里的宿舍的时候,天已经彻底黑了。
送走出山送山货的蒋二娃,他坐在窗前,望着黑布隆冬的县里大街,陷入了一阵沉思当中。
许久,他才收回思绪。
痕迹斑驳的书桌上,静静地摆放着几封信,看地址,是从浙省的金平市寄过来的。
他在那个沿海的城市,甚至是沿海的省份中,并没有什么熟人。
就着略显泛黄的台灯灯光,他心情颇有些沉重的打开了信件,漫不经心地看过前面几行,他的思绪还有一半停留在这小半个月的所见所闻之上。
他觉得他身上的胆子很重,想要去改变山里人,乃至是这座山里的县城的人们的生活,他一筹莫展。
兴许,唯一能让他看到希望的是,这里的人都有一颗走出去的心,也有一份改变家乡命运的虔诚。
所以,很快的,他就被信上越来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