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此事暂且作罢,但你们既然拿了我的钱,不管如何必须给我挖到王子健的黑料,否则我定会让你们知道,我的钱可不是那么好拿的。”
“是是是,杨董放心吧,我们春风工作室的业务能力有口皆碑,只要被我们盯上的明星,就休想保住清白之身。”
“嗯,我暂且相信你们。”狗仔们连续挖了几天,虽然挖到了大消息,但都是王子健的正面消息,自然不甘心放过他。
因为对于狗仔们来说,正面消息除了kpi增长之外,利益是远远比不上负面消息的。
而且王子健崛起的太快了,很多公司都想防爆他,狗仔们或多或少都接了业内的委托,指名道姓要挖他的黑料。
于是狗仔们继续深挖之下,发现王子健完全就是个五讲四美的宝藏男孩,连狗子们都不由生出佩服之心。
论出身,王子健不过是外来打工的穷二代而已;论身价,王子健全家穷的叮当响,两个多月前,还住在全港最著名的贫民区:深水埗劏房。
可王子健如此卑微的出身,却身穷志不穷。
他从出生以来就蜗居在一间不足十平方的劏房里,却从小就是个学霸,高考更是以高分考上了名校香江大学。
他的经历如此励志,搞得一些良心未泯的狗仔,都不忍去挖他的黑料了,反而把他的励志人生正面报道出来,令得他人气再次暴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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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