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
而且为人风趣幽默,谦逊有礼。
应该是一位能够陪着嘉怡走到最后的人。
沈云心里清楚,百年之后,这一脉,或许就是自己在血脉亲情上留下的唯一一点挂念——直到自己的孩子降生。
这就是“仙”。
长生不死,青春永驻,再无正常人的一生。
回去后的第一夜,沈云拉着薇尔莉娅和小九,坐在屋子的天台山,喝点小酒,相互偎依,感受着仙路中的温暖。
灵力纪元十九年。
作为名义上的当世第一强者,沈云的一个举动,引发了社会上的强烈关注。
——广收徒。
这个“广”,并不是指和建立学校一样那么多,而是指正式开始招收弟子,已经是四十岁的沈云,觉得自己应该已经有能力为人师表,教导出一些真正的天才出来。
这一次招手的弟子,只有三名。
一位当世最优秀的天才,名为叶君天,年仅十四岁,却已经是金丹。
一位,是学校出来的佼佼者,名为孟郁,也就是钟毓的那位闺蜜学姐,天资虽然算不上突出,但是心智一流,极为刻苦。
一位,是部队里面的精英,战场上面的王者,沈云有种预感,恐怕在未来,将会有一场席卷全球的战争,敌人来自异界。
招收了这三位弟子之后,沈云很长一段时间,都开始忙碌起来。
尤其是年幼的那位。
法则和小九一样,为雷电,家室好,天资惊人,小小年纪就颇有一种极品二世主的感觉,目中无人,嚣张霸气,让沈云颇为的头疼。
据说叶君天这个霸气名字,还是他强行要改的。
为了打磨他的傲气,沈云可是废了好一番心思,其中最主要的手段,就是让他意识到,他永远都赢不了他的师傅。
这样一直到灵力二十三年的时间。
许久没有见的魏耳,带着一个意料之外的消息,来到沈云的别墅里。
“第四座青铜大殿,已经被找到。”
此时的魏耳,体形已经瘦下来不少,最显著的肚子不见了,但是身高比以前高了很多,整个一个壮汉。
毕竟,他已经在一年前踏出了成为半步虚神的那一步。
当仅剩下的那点小肚子,也变成了肌肉之后,就是他彻底的踏入虚神之时。
不过,那带着几分喜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