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他处理的,也是那个案子处理得好,立了功,才让他升了队长。
几年前的那个自杀的案子,那是曹庭阳第一次看见那么血腥的尸体。
自杀的是个小姑娘。那个小姑娘年纪不大,去世的时候也就比曹庭阳的大女儿大几岁,才十岁出头。
小姑娘的父母都是农村人,结婚的时候没有领证,只有婚礼。后来,各自出轨,直接各自离家又重新组成家庭,小姑娘就留在了外婆家。
外婆身体不好,有条腿断了,家里没钱买轮椅,她行动起来也就非常不利索,也干不了重活。
小姑娘的父母两个也不管祖孙俩的死活,各自去寻快活。
为了养活小姑娘,供她读书,外婆天天都去寻些手工活做,回来顶着老花眼织毛衣。
学校里,小姑娘的同学们都问她,“你怎么没有爸爸妈妈?”
小姑娘一向很沉默,只在被学校里嘴贱的熊孩子说成是“没妈养的”的时候才反驳两句,说“我有外婆就够了”。
后来,某天,小姑娘的外婆冒着雨出去卖织件的时候,路上绊了一跤,就没挺过来。
小姑娘在村里邻居的帮助下料理了外婆的丧事,然后在尸身火化完埋下地之后,在学校里的人一声声说她是“没人要的孤儿”的时候,跳了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