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墟市之行,总体来说,莫问坚并不算十分满意。
应该说,这方世界的市场划分,有其合理之处。墟市主要面对着世俗国家,基本上都是些普通武者。而湾水镇这样的地方,就属于修仙界和世俗国家之间的桥梁,面对的几乎都是先天、宗师这样的巅峰武者。
至于修仙者,他们应该有属于自己的修仙坊市,并不会与凡人混杂在一起。
由此可见,墟市其实需要湾水镇里大量的资源,但并不能满足力士们的需求,于是就大力发展二奶经济,盼望有更多力士的到来,吸引他们在墟市消费。
但另一方面,只要是普通武者需要的资源,无论是卖出去,还是购买,墟市都是个很好的交易场所。也有其存在的合理性!
回到家后,莫问坚就变得若有所思:这次的蒲浆草算是意外。以后的修炼资源,还是放在湾水镇解决吧!除非那些普通武者都需要的资源,比如说,淬体液那样的东西。否则的话,根本没必要再去墟市。
还能那根金属短棒。其实真说起来,弄明白了又能如何?除了能满足自己的好奇心,对实力方面毫无助益。
暂时不需要想法太多,还是尽快突破先天二层吧!如果想要研究,完全可以留待以后。
想到这里,莫问坚就取出了那本明叟游记。粗略的翻看了一遍,他就忍不住哑然失笑。原来这就是本刘备文。没想到在这仙侠世界,这样的刘备文居然也最为畅销?
既然如此,莫问坚就兴趣大增。嗯,肯定带着批判的目的!
再次翻回到明叟游记的首页,莫问坚突然感觉到,似乎少了些什么,于是顺手就找来了灵果脯,拿了一块扔进嘴里。嘴里一根有零食,这样的看书才会有灵魂!
没想到灵果脯特别的鲜甜多汁。含在嘴里,就感觉一股热流顺着而下,瞬间从丹田弥散全身,让人舒服的打了个激灵。这才是真正的享受啊!无论是味道,还是效果,都远超那些香果脯。
渐渐的,莫问坚就变得聚精会神,仔细阅读书里的内容。
这本书的内容并不复杂。主人公是个名叫明叟的奇人。他以第一人称的视角,叙述了自己的传奇人生。
明叟出身民间的一个富豪人家。他从小就是吃喝玩乐,丝毫没有烦恼,也没遭受过波折,快乐的就像地主家的傻儿子。
然而在36岁那年,明叟突发奇想,他突然对武技开始感兴趣。然后就一发不可收拾,51岁入先天,59